前往加納境內的游客逐漸在增多,但是不管你入境的目的是什么,都需按照使館規定的時間前往目的地。
目前,最常辦理的簽證有旅游、商務這兩種,目前加納大使館規定的有效時間都是90天,可以在境內停留30天,不能超出,由于停留的時間比較短,所以只允許申請者入境一次,如果入境第二次就需重新申請。
不過需申請者注意的是:有效期是固定的,是使館直接在簽證上標注清楚地,但是停留期不同,使館不會將停留時間寫在上面,是在入境時,海關會告知持證者,所以需多加注意。
能申請延期嗎?
正常情況下,申請者是不能申請延期的,因為使館一般會希望申請者能按照規定進行出入境內,不要出現任何延期等行為,這樣屬于違反規定,而且使館沒有明確規定申請者可以申請延期,所以申請者最好按時返回國內。
可以多停留一段時間嗎?
如果申請者在境內出現多停留現象,如果被當地發現不僅會被罰款,嚴重的話還會被居留,使館會將你的行為記錄到系統,再次申請時,會直接看到,因此降低獲得簽證的概率,對申請者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。
綜上所述,加納簽證的有效期一般都是90天,最多只能停留30天,對申請者來說比較短,而且不能申請延期,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。